2014-08-07來源:本站采編
(1)考核總成績計算
屏山中學、屏山縣學苑街小學和屏山縣君山路小學:考核總成績=說課成績分×60%+業績考核成績分×40%。
屏山縣職業技術學校:考核總成績=文化課教師說課(專業課教師實踐操作)成績分×80%+業績考核成績分×20%。
屏山縣幼兒園:考核總成績=教學活動組織成績(40分)﹢繪畫成績(20分)﹢講故事成績(20分)﹢舞蹈成績(20分)。
說課、實踐操作、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分按百分制計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確定擬選聘人員
根據選聘學校各選聘崗位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以說課、教學技能測試(教學活動組織、繪畫、講故事、舞蹈)、實踐操作、業績考核成績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聘人員。
屏山縣幼兒園根據選聘崗位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聘人員。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以教學活動組織、繪畫、講故事、舞蹈測試成績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聘人員。
折合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考察
對擬選聘的縣外教師,由用人學校按《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綜合考察。
(四)公示
1.對考核合格的擬選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選聘。
(五)聘用手續辦理
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根據選聘學校崗位設置競聘上崗方案,參加崗位競聘。
四、未盡事宜,由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屏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1-5700223,0831-5722272
4.說課的教材范圍
5.業績考核計分辦法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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