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央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中共南充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解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就業問題的通知》(南組通字〔2014〕75號)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決定面向選聘到我縣村(社區)任職且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公開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為2007年以來,選聘到我縣村(社區)任職且完全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在崗大學生村干部。已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屬于招聘對象。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經選舉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統籌選聘到社區的大學生干部)。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時間計算。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計劃生育子女的;
(3) 曾被開除公職的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全省統籌、以縣為單位進行,按以下程序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省上有關文件精神和招聘計劃,在營山人事人才網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招聘公告。
2.組織報名(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5日)。符合考核招聘報名條件的大學生村干部,可持相關材料原件(身份證、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等)到縣委組織部報名,填寫《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關材料復印件。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證明(資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3.資格審查和公示(2015年1月11日至21日)。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在營山人事人才網和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張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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