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國家、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共知識筆試與專業知識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公開招聘。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7名(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2名、區林業局南陽林場5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凡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相關要求的均可報考。
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報考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四、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至30周歲及以下(截止報名時間)。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犯罪、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或紀律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4、尚未解除政紀處分和黨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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