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縣外公開考調中小學在職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共考調中小學教師10名,具體職位及名額詳見《瀘定縣教育體育局2015年公開考調教師職位及職位要求》。
二、考調范圍
全州中小學校在編在職具有正式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身份的教師,不含工勤人員和瀘定縣屬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三、考調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二)具有履行報考職位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技能;
(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有教師資格證);
(四)報考小學的教師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的教師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報考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等次及以上
(七)遵紀守法,近5年來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八)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職位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九)參加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十)符合《瀘定縣教育體育局2015年公開考調教師職位及職位要求》(見附表)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在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在反分維穩工作中有不良表現和反映的;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不適宜考調的情況的。
四、考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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