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農工委負責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有效報名人數與考調崗(職)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
(三)考試。
經資格審查,達到開考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考試由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和中共青川縣委農工委負責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考察。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為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考察工作由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和青川縣委農工委組織實施。
(五)擬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擬調人員由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審核確認。如出現擬調動人員放棄調動或公示結果影響調動以及其他導致崗(職)位空缺的情況,不予遞補。
(六)公示。
對擬調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青川縣委農工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 0839-7201951
中共青川縣委農村工作委員會 0839-7202515
監督電話:
中共青川縣紀委、青川縣監察局 0839-7202492、0839-7202525。
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監督電話: 0839-7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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