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教育局、瀘州市衛生局《關于補充基層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瀘市人社辦[2014]190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部分學校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對象。
2、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經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手續的,也可以報名參考。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聘用后服從學校和學科崗位安排;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84年6月24日—1997年6月24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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