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7來源:本站采編
(四)考核成績公布:以張榜或電話通知等方式向考生及社會公布考核成績。
(五)體檢:根據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體檢(含尿檢)。體檢在報名地就近組織開展。
(六)政審:在校生由就讀學校學生處出具政審材料,畢業生由其戶籍所在鄉鎮出具政審材料;同時查閱、審核學籍檔案。
(七)遞補:同一職位招錄人員因本人自愿放棄,或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資格當日30日內,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通過考核、體檢、政審合格后,擬定招聘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簽訂協議:入選在校大學生(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簽訂《普格縣“英才計劃”協議書》。入選的2013-2014屆畢業生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
六、待遇和管理
1、有關待遇。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畢業后簽訂聘用協議即辦理上編手續,納入用人單位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我縣同等條件事業人員標準執行。上崗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不得少于8年(含1年試用期),入選人員自覺接受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養,加強能力鍛煉,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工作實績,堅持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努力服務普格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期滿5年以上的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可參加本縣內其專業對應單位公務員招錄或副科級領導干部公選;職稱評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優先聘任;上崗后,為每名入選大學生(研究生)提供一套公租房。
2、學費資助。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學費資助資金每學年8000元,資助年限以實際學制年限為準。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畢業服務試用期滿后,按年度由縣財政分四次支付資助資金,若有助學貸款,優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入選大學生(研究生)符合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四川省省屬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獎補暫行辦法》(川財教〔2009〕184號)文件的規定,還可享受政府學費獎補。
3、使用管理。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每年對入選大學生(研究生)在校期間或上崗后各方面表現組織一次考核,上崗前重新體檢。有以下情況,用人單位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或按照事業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給予解聘、問責和處罰:
(1)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在校學習期間因違紀違規受處分;
(3)學科成績未達到要求;
(4)嚴重違反所簽訂協議約定;
(5)因其他情況致使所簽訂協議無法履行;
(6)上崗前體檢不合格;
(7)上崗后,因違反法律政策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年度考核不稱職。
已入選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須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繳納保證金5000元(上崗后一次性退還);已聘用上崗的大學生(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單方終止協議,若終止協議,須按照每剩余一年服務年限,給縣財政繳納1萬元違約金(不足年計算到月)。
七、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普格縣招聘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縣監察局對整個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整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咨詢電話:縣人才辦0834--4772997 ;洛爾伍沙 18981546001
郵箱:1047677781@qq.com
監督電話:0834--4773820(縣紀委)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格縣委組織部、普格縣人才辦、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四川省普格縣2014年涼山籍大學生(研究生)“英才計劃”自主培養事業單位人才招聘補充公告
附件3:普格縣“英才計劃”報名資格審查表
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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