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來源:本站采編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必須達到50分,方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原則上為1:2。
2.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及專業知識》一科。
(2)領取準考證時間:12月9日下午14:00-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各州級主管部門人事科(辦公室)。
(3)筆試時間:12月10日上午
09:00-10:30《綜合及專業知識》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面試
(1)面試方式:除州教育局、州民政局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外,其余崗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待筆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四)考察:考試結束后,原則上按考調崗位考調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5的比例確定人選,由各州級主管部門依據考試成績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五)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考調崗位考調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由各州級主管部門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醫院繳納。
體檢標準:
報考州教育局、州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川教〔2004〕295號)及《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執行。
報考其他崗位的,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已進入考察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考調崗位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的,由各州級主管部門安排到相應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由原單位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參考人員食宿自理;
(二)借調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原單位解決;
(三)正式調入后,根據本人綜合條件和工作情況執行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四)借調期間和正式調入后,單位一律不解決住房和配偶工作調動;
(五)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甘委辦〔2011〕75文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監督投訴電話如下:
州教育局
州紀委派駐州教育局紀檢組0836-2834772;
州衛生局
州紀委派駐州衛生局紀檢組0836-2816395;
州民政局
州紀委派駐州民政局紀檢組0836-2876378;
州旅游局
州紀委派駐州旅游局紀檢組0836-2835468;
州住建局
州紀委派駐州住建局紀檢組0836-2876055。
附件: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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