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來源:本站采編
為了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州紀委監察局機關辦案能力,依據有關規定,按照公開、擇優的原則,擬面向全州遴選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公務員)。現將遴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額
辦案人員3名。
二、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17縣(市)紀委監察機關、縣(市)政法機關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
(二)遴選條件
1.基本條件:
(1)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2)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9年11月10日后出生);
(4)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
(5)年度考核無不稱職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6)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7)身體健康;
(8)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定。
2.崗位條件:
(1)現在縣(市)紀檢監察機關或政法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2)曾參與省、州紀委組織的集中辦案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2.正在接受黨紀政紀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在各縣(市)紀委監察局辦公室報名。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時報考者須交驗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2份;提供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2份,交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張。
2.提供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份(蓋主管部門公章);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經歷和同意報考證明(蓋單位公章、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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