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來源:本站采編
下列情況和院校的畢業生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或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必修課程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重修或補考累積7門(含)的畢業生;
7、專升本、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和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9、其他上級有關規定不能接收的畢業生。
(三)報考甘孜、阿壩或涼山州消防部隊的懂得當地民族語言考生以及少數民族考生在滿足以上條件和范圍基礎上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缺一不可。
1、戶籍地必須在甘孜、阿壩或涼山州;
2、懂當地民族語言或民族成分為少數民族的,且自愿在甘孜、阿壩或涼山州消防部隊工作10年以上。
四、入伍待遇
按照國家和部隊有關規定享受現役軍官政治和經濟待遇。
五、分配去向
經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合格后,根據部隊需要和考生填報崗位和專業進行定崗分配,首次均分配到基層部隊。
六、招收方式和程序
自愿申請到四川消防部隊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知識能力統一考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心理測試、面試、體能測試(項目為中長跑、立定跳遠、俯臥撐、仰臥起坐等)、軍檢、政治審查等考試考核和檢查。符合招收條件的,經上級部門審核同意后簽訂錄用協議,并參加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時間為1年)。對于招收畢業生,從簽訂錄用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凡弄虛作假、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處理辦法,執行《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相關規定。
招收工作時間安排如下(若有變化以通知為準):
1、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6日—報名;
2、2015年2月下旬、3月初—知識能力統一考試、面試、軍檢、體能及心理測試(可參加此階段的考生總隊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因聯系方式錯填、變更無法聯系或未按通知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3、2015年4月—政治審查;
4、2015年5月—簽訂錄用協議;
5、2015年8月—報到并參加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