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來源:本站采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7、現役軍人。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四、具體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6日—21日。考生可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木里藏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具體地址:木里縣扎昌街(老保健站3樓)。
3、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好《木里藏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后,連同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1寸免冠近照、相關資格證等經掃描成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17032120@qq. com。網上報名的考生應按照簡章要求攜帶《報名表》一份(須貼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縣人社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面試費。其他車旅費等由應聘者自理。
4、資格復審:由木里藏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內到木里藏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木里藏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測試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木里藏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確定。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與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