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來源:本站采編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四)考察:考試結束后,原則上按考調崗位考調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5的比例確定人選,由甘孜州財政局依據考試成績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五)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考調崗位考調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由甘孜州財政局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醫院繳納。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考調崗位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的,由甘孜州財政局安排到相應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由原單位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參考人員食宿自理;
(二)借調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原單位解決;
(三)正式調入后,根據本人綜合條件和工作情況執行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四)借調期間和正式調入后,單位一律不解決住房和配偶工作調動;
(五)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甘委辦〔2011〕75文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投訴電話:
甘孜州紀委派駐甘孜州財政局紀檢組0836-2834726。
附件:
1.2014年公開考調甘孜州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財政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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