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5來源:本站采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8月30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阿壩州人事考試機構(地址:馬爾康縣馬爾康鎮阿底村加油站后)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的調整(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征求考生意見后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其它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 9月 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我州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茂縣、理縣、小金縣、黑水縣、松潘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7個縣。
“4·20廬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抗震救災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 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將準考證、身份證、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指定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抗震救災加分申報具體時間和地點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另行公告,公告時間暫定在9月中旬發布,請申報抗震救災加分的人員密切關注。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阿壩州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少數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數民族加分規定的人員,此次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場登記加分,由系統按考生填報的族別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考生應認真、如實填寫族別,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錯填誤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注: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不實行加分政策。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 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11月下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11月底左右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只采取網上公告方式(網站: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絡公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記載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制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等相關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 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7.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8.符合少數民族加分規定的考生須出具準考證、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2 月11日至14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森林公安機關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或資格復審現場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考試總成績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