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為切實解決我縣農村專業教師缺乏的矛盾。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一批農村中小學音體美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數及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50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平昌縣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農村中小學音體美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國范圍公開招聘符合公告及《職位表》相關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條件;
4、報考初中、小學教師應于報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5、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考生年齡為18-30周歲(1983年8月23日至1996年8月23日之間出生)。
(三)限報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五年的;
7、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特崗教師未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報考的;
8、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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