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來源:本站采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先進行網上繳費,之后于2014年9月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武侯區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政府第二辦公區13樓,高升橋東路16號,電話:028-85057886)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繳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后于2014年9月10日至13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武侯區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筆試比例1:6,未達到報名人數開考比例的個別崗位,經公開招聘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4年8月29日24:00前通過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4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武侯區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9月13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A類為公共行業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B類為衛生醫務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范圍見《2014年成都市武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詳見附件2)。
4、筆試成績計算: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滿分為100分。
5、筆試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備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 “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達到規定服務年限(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13日)、考核合格且截至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區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武侯區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政府第二辦公區13樓,高升橋東路16號,電話:028-85057886),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報考面向成都市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6、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如考生在參考過程中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請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參考。
7、筆試成績將于2014年9月25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并同時公布進入核對檢驗原件審查人員名單。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面試前核對檢驗原件。
1、面試前核對檢驗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區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各招聘單位于2014年10月9日—10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核對檢驗原件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2、核對檢驗原件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核對檢驗原件。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降低比例或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3、核對檢驗原件內容:應聘人員須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套,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1套。應聘人員在核對檢驗原件前自行下載和打印《2014年成都市武侯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3份,詳見附件4),在核對檢驗原件時與上述材料一起遞交審核。
如系在職者,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單和就業推薦表。
4、核對檢驗原件要求:核對檢驗原件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逾期未參加核對檢驗原件者,視為自動放棄。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檢驗原件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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