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來源:本站采編
為加強崇州市農業農村方面的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要求,結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試行)》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農業農村方面高層次人才8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現已由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8月18日下午17:00。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報名者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農村發展局(崇州市崇陽街道辦唐安東路225號)報名。
(三)報名程序:
1.填寫登記表。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相關工作證明材料,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
2.資格初審。報考者在現場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審查,對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單。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錄用過程,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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