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來源:本站采編
(六)聘用。
1.經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
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調)動手續;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的人才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流(調)動。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由東坡區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東坡區委組織部、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東坡區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28-38106883
東坡區紀委監督電話:028-38444441
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8-38118706
附件:1.《2014年東坡區部分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2014年東坡區部分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報名信息表》
中共眉山市東坡區委組織部 眉山市東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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