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省民政廳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省革命傷殘軍人休養院等5個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民政廳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民政廳網站[www. scmz.gov.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四川省革命傷殘軍人休養院(醫院) |
全額撥款 |
成都市新都區 |
省革命傷殘軍人休養院(醫院)系四川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二級乙等綜合性醫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個歷史時期、和平時期因戰、因公致傷、致殘的1-4級殘疾軍人住院治療、康復、休養、預防、保健服務;成都市、新都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壽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 |
四川省革命傷殘軍人大邑休養院(第二醫院) |
全額撥款 |
成都市大邑縣 |
省革命傷殘軍人大邑休養院(第二醫院)系四川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是經國家認定的綜合性醫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個歷史時期、和平時期因戰、因公致傷、致殘的1-4級殘疾軍人住院治療、康復、療養;成都市、大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壽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 |
四川省復員退伍軍人醫院(省心理康復療養院) |
全額撥款 |
成都市崇州市 |
省復員退伍軍人醫院(省心理康復療養院)系四川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二級甲等精神病專科醫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個歷史時期、和平時期因戰、因公患精神、神經疾病的復員退伍、殘疾軍人住院治療、康復、休養、預防、保健服務;成都市、崇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壽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 |
四川省減災中心 |
全額撥款 |
成都市武侯區武陽大道3段 |
省減災中心系四川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減災救災的信息管理、技術開發、應用服務、宣傳培訓和對外交流等職能,為政府減災救災工作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指導全省減災體系建設。 |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 |
全額撥款 |
成都市東大街芷泉段15號 |
負責城鄉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家庭收入和財產信息核對;對全省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和維護、經濟狀況信息查詢與核對、宣傳交流和培訓等工作。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招聘崗位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條件要求的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6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4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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