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2來源:本站采編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②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③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④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兩份(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⑤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每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⑥是中共黨員的,由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⑦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和同意報考證明;⑧需帶2篇本人主筆的文章(不能在網上下載或依照抄襲,屆時將進行網絡關鍵詞比對)。
4.面試。按照遴選計劃1:3的比例,由州委統戰部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排序等額遞補。
(四)試用
體檢合格者作為試用人員,到州委統戰部試用6個月。如試用結果達不到遴選要求,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對遴選職位進行空缺。
(五)考察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試用人員試用情況確定考察對象,由州委統戰部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試用期滿后,由州委統戰部部務會根據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調動
根據公示情況,由州委統戰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正式遴選人員,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在原單位任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保留原職級。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考試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咨詢電話:0834-3865552
監督電話:0834-2162229
附件:2014年中共涼山州委統戰部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
中共涼山州委統戰部
2014年5月12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