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9來源:本站采編
(三)考試
書記員考試項目為筆試、計算機測試、面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30%)
①時間:2015年1月23日上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③內容:公共知識、文字寫作。
2、計算機測試(占總成績的40%)
①時間:2015年1月23日下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③內容:漢字錄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3、面試(占總成績的30%)
①時間:2015年1月27日下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③面試比例: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完成后,按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不足1:2,按比例減少招錄名額。
④內容:主要考察參考人員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機應變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司法警察考試項目為筆試、體能測試、面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30%)
①時間:2015年1月23日上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③內容:公共知識、文字寫作。
2、體能測試(占總成績的40%)
①時間:2015年1月23日下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③內容:100米 12秒60以內
1000米 3分20秒以內
引體向上 20個以上
3、面試(占總成績的30%)
①時間:2015年1月27日下午。
②地點:龍泉驛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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