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5來源:本站采編
(5)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事業人員崗位聘用審核表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于2016年1月8日上午8:30分到12:00在報名處領取。
(三)職位調整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該職位取消后,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四)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只作為進入面試人選的依據。筆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1月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按3:1的比例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若筆試成績并列可一并進入面試。參加筆試人數等于或低于3:1比例開考的職位,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待通知。
(五)考察
按照考調職位1:1比例,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對考生德才表現進行綜合考察。考察結束后,寫出考察報告,等額提出體檢人選。
(六)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調資格。因此出現空缺的,按用人單位意見,決定是否遞補。
(七)辦理手續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擬調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借調手續,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適應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專業技術人員報考事業管理崗位的,執行管理崗位工資待遇。公務員報考參公崗位、事業管理崗位的,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按報考崗位重新確定身份和工資待遇。符合報考條件的參公人員,考調相應公務員崗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批,登記為公務員。
三、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考調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二)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三)此次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監督電話:0835-4222516。
聯系人:邱翠玉、李超,聯系電話:4223057。
附件:1.漢源縣部分縣級部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漢源縣委組織部 漢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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