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來源:本站采編
宜 賓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2015年下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簡章
一、遴選職位名額
遴選職位名額共4個,具體職位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宜賓市市級機關、縣(區)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5.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5年12月13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用到遴選單位現場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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