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0來源:本站采編
1.考試內容及規則:(1)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分滿分100分)。同一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2)各環節出現空缺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3)因工作需要,縣委黨員教育中心、縣委黨員服務中心和縣委黨校的考調工作以縣委組織部公告為準。
2.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手續 考試后擬調動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考調機構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紀委監察局抽出專人組成工作機構負責考調工作,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縣委組織部咨詢電話:5201766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5202716 5202717
縣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5202859
中共德昌縣委組織部 德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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