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金陽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 [http://lsz.scpta.gov.cn/]、金陽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jy.lsz.gov.cn]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12個,招聘名額為81名。具體崗位見附件《涼山州金陽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全國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10月9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和各種資格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者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9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6、現役軍人。
7、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陽縣政務中心一樓大廳)。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xù)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名時領取《2015年金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請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編碼,并由本人在承諾欄簽名確認)。
(四)資格審查:由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相關招考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金陽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報名時分崗位報名,如發(fā)現報考條件不符,取消報考資格。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