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推動米易縣所轄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米易縣民政局、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2名公益性崗位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人數、工作地點
(一)招聘崗位: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屬政府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
(二)招聘人數: 2人(新北社區、得石社區各1人)。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米易縣戶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9年10月15日—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之間;
3.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小區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四)報名
1.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2.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5年公開招聘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報名登記表》(此表雙面打印)各項內容,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所需報名資料:
(1)高校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張;
(五)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考生在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當日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七)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調減招聘計劃。
(八)領取準考證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均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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