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來源:本站采編
5、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選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資格審查合格、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翠屏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是否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翠屏區人才網、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告。
6、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請于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憑據于2015年10月23日14:30—17:00在宜賓市翠屏區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宜賓市翠屏區青皮樹街31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3樓會議室)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請考生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1、筆試:筆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由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按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相同的情況,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對參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所有參考人員均進入面試。
總成績在翠屏區人才網、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體檢、考察。
1、面試對象納入體檢、考察范圍,按照各職位考調人數等額進行。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總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則加試確定)。
2、體檢。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選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選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選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選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選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3、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審查報考者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審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是否選用。
(四)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等額提出擬選用考調對象,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五)選崗。
鄉鎮職位由擬選用考調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分職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總成績相同,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崗;如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六)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用考調對象按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所有擬選用考調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崗并完善相關調動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完調動手續的,取消選用資格。
(七)遞補。
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考生放棄等原因在各個環節出現的缺額,經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集中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五、考調紀律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
(一)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調工作的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考調資格,責任自負。
(二)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區紀委(監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務員局舉報。
六、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組織部、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翠屏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網站上相關動態信息。
咨詢電話:0831—8237649(公務員、參公人員)、0831—8237647(事業人員)
附件:1.宜賓市翠屏區2015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
3.宜賓市翠屏區2015年公開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宜賓市翠屏區委組織部
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賓市翠屏區公務員局
2015年9月30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