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來源:本站采編
3.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在公開遴選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若報考人員在公開遴選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五、考試
本次遴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以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每科卷面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文字寫作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對策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20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及進行面試人選名單公布:筆試成績、是否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具體事項同時于2015年9月24 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djy.gov.cn)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本次考試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二)面試
面試人選確定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成績,原則上按照遴選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未達到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綜合能力素質測評》×25%+《對策申論》×25%+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面試后,根據遴選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對未達到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結合此次考試的總體成績和崗位要求劃定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
體檢由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確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其遴選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經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了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中共都江堰市委組織部、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一律不再遞補。
(二)公示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dj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上報審批及辦理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經市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市人社局報成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八、其他事項
此次公開遴選的人員在遴選的崗位上至少工作滿3年,原則上5年內不得調離。
九、紀律監督
此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駐都江堰市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87157130)。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28-89741028)
附件:1.都江堰市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都江堰市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考試報考信息表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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