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6來源:本站采編
2.報名地點。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七樓綜合秘書科(德陽市長江東路101號)。
3.資格初審。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時考生須提供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表樣附后)、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參公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公益一類或財政全額撥款在編在職管理人員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加蓋印章的書面證明,不能當場提供原件的,須加蓋相關保管部門復印屬實印章,以上材料均為審查原件,收取復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標準大頭照片2張;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還須提交本人當場簽名的考生承諾書(表樣附后)原件1份。資格初審合格,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
公開選調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項內容,筆試成績占考試總分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分的50%。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和文字綜合能力。按考生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3:1比例開考,達不到這一要求的,根據(jù)考生意愿和條件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崗位名額。筆試時,考生持筆試準考證和二代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www.dyzw.gov.cn/newver/)公布。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從事選調崗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以及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按考生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2:1比例開考,根據(jù)同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確定后,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在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www.dyzw.gov.cn/newver/)公布。
(四)考察
按考生人數(shù)與崗位名額1:1比例開考,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態(tài)度、法紀觀念、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依次遞補已參加面試的考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經(jīng)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黨組研究后,確定為本次公開選調擬調入人選,并在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門戶網(wǎng)站(http://www.dyzw.gov.cn/newver/)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實名制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反映的要進行調查核實,經(jīng)核實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資格,空缺名額依次遞補已參加面試的考生。對無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調動
公示結束后,擬調入人員相關資料報德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審查合格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審查不合格,空缺名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生須在公示期結束后1個月內按要求上交相關調動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公開選調。因考生放棄選調的,空缺名額依次遞補已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相應程序。
五、監(jiān)督管理與紀律要求
(一)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二)堅持“陽光作業(yè)”
選調工作堅持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公開、選調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三)嚴肅選調工作紀律
對在選調過程中違規(guī)違紀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考核資格,已經(jīng)調動的取消調動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本次選調工作,由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紀檢組和德陽市有關部門進行監(jiān)督,重點監(jiān)督考核的各個程序和環(huán)節(jié)是否公開、公正,同時接受社會咨詢及投訴等。咨詢聯(lián)系人:陳嘉林、蘭國洪,電話:0838-2534148,投訴聯(lián)系人:譚紅兵,電話:0838-2531078。
附件:1.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承諾書
德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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