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2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我區部分鄉鎮學校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區部分鄉鎮學校按照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管理暫行辦法》(遂人社〔2011〕45號)和《遂寧市船山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施辦法》(遂船人發〔2006〕37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師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遂寧市船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遂寧市船山區教育網站上發布):
一、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及名額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2《2015年第3季度遂寧市船山區部分鄉鎮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2015年及以前的畢業生(詳見附件2),包括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2015年畢業的免費師范生。其中2015年的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不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2),報考高中崗位的須出具現為高中在崗科任教師證明材料;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資格尚在不能報考時段范圍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以及在試用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遂寧市船山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施辦法》(遂船人發〔2006〕37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本市轄區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未滿規定試用期、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
8.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報名及資格審查等事項
(一)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由船山區人社局牽頭、會同船山區委編辦和區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法、手續及相關事宜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4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船山區教體局組織人事師培股(鹽關街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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