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鹽亭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聘綿陽大泰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泰公司)、鹽亭城市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和職數
1.大泰公司、城投公司副總經理各2名(工程建設管理方向2名,資本運營和投融資方向2名);
2.大泰公司、城投公司財務總監各1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原則性強,勤奮敬業,團結合作,作風嚴謹,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具有擬任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組織協調能力、團隊建設能力、改革創新能力、風險防范能力、市場應變和投融資能力。
3.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在50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下同)。
5.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資格條件
1、副總經理選聘條件:綿陽市內民營中型企業現任副職或大型企業中層正職以上職務,市級以上國有企業現任中層副職以上職務(或相當于同等待遇人員)2年以上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
2、財務總監選聘條件:具備財會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從事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相關資格證書,熟悉財務工作,且擔任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財務副總監、財務部負責人一年以上,或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或審計部長(經理)兩年以上;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事財務、審計等工作5年以上;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會計、審計工作十年以上,其中擔任主辦或主審工作一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個人原因,導致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造成國有或集體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企業負責人職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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