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來源:本站采編
(二)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尿檢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尿檢。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尿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尿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尿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可依次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體檢、尿檢人員均不合格又無人可遞補的,不再遞補。未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遞補。
六、考核
由組織部、人社局負責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次按程序遞補。
七、公示
對經體檢、尿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普格縣公告欄中和普格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gx.gov.cn)進行擬聘用公示。公示期為7天,并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擬聘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按規定程序進行依次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選崗聘用通知公布后,選崗當日不參加者,取消其選崗聘用資格;報名時未提供畢業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前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聘用資格;報考縣衛生系統鄉鎮衛生院崗位和縣財政局鄉鎮綜合服務中心財務會計崗位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崗位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選崗聘用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本環節各類原因造成的缺額均不予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時,須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及《服務協議書》,在普格縣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滿方能調離或辭崗。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普格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 - 4773007
監督電話:
普格縣紀委、監察局 0834 - 4773820
普格縣人社局紀檢組 0834 - 4776378
附件:《 普格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普格縣委組織部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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