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來源:本站采編
(五)體檢
通過考察人員參加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及衛生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情況確定,同時報經縣級人社部門備案。
(六)公示
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攀西人才網和米易縣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對考核、體檢并經公示無異議者進行聘用。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材料。
2.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規定的時限內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3.新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事業單位政策規定執行。
5.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米易縣衛生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從本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應聘單位工作滿6年及以上方可申請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縣公開考核招聘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順利進行,維護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監察局:0812-8179744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30962
政策咨詢電話:
米易縣衛生局:0812-8171029、0812-8172649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附件:1.2015年米易縣衛生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
2. 米易縣衛生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
2015年6月17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