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8來源:本站采編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10日至12日、15至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報名地點:市委辦公室人事辦(市委大樓2樓217)
3.報名方式:
(1)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照填表說明,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或者攀西人才網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貼照片)。
(2)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市委辦公室人事辦報名。
(3)資格審查。市委辦公室人事辦負責本次考調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考調領導小組根據成績排名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如遇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經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后,可依次遞補。
七、考察和轉任
市委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領導小組組成考察組,到進入考察人員范圍的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市委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等額確定試用人員在攀枝花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為三個月。
對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在核定的非領導職數范圍內確定職務。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公務員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由市委辦公室機關紀委對整個工作予以監督,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監督電話:3335451。
此次考調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336697。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報名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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