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鮮章);
4.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1.筆試。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5人以下的,放棄招考計劃;人數在5-9人招考1名;人數在10以上的,招考2名。筆試由市統計局自行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出具主管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未達到上述比例,則全部參加面試。面試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統計局統一組織實施,全面考察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
(五)體檢
市統計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支付。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市統計局黨組研究,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考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七)確定職位
市統計局集體研究確定入選人員的工作單位。
五、其它事項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市紀委派駐市統計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3364722 監督電話:3302816
六、本公告由市統計局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統計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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