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來源:本站采編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應當回避的。
(9)違反有關規定不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招聘,招聘名額為89名。具體崗位和招聘名額見《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
其中:報考崗位編碼為20152015、20152016、20152017、20152034、20152035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考《專業知識》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考專業知識的,則按《綜合知識》(或《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下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專業知識》或《綜合知識》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四、報名及網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報名網站: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www.gypta.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地填寫《2015年青川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上傳照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有關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照片后2日內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照片質量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資格審查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資格審查和照片質量審查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日內,有關單位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進行初審,并及時將初審結果通過廣元人事考試網反饋給報考者。網上資格審查僅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網上繳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至2015年6月7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且上傳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應先進行網上繳費,再到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辦理退費手續):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56號)規定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筆試考試后7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和上述有效證明到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青川縣公共服務中心三樓人力資源服務大廳,聯系電話:0839—7206543)辦理退費手續。
(三)崗位及人員調整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本次公開招聘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2015年6月10日前在中國·青川(http://www.cnqc.gov.cn)、青川人事人才網(http://www.qcrsrcw.gov.cn)上向社會公布。
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改報符合條件且可以開考的其他招聘崗位。改報崗位的,請報考者本人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提交《改報崗位申請書》、與招聘條件有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可以改報崗位。崗位被取消而未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被取消且放棄調整、不愿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者所繳納的筆試考務費用,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四)打印《報考信息表》
上傳照片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錄廣元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1、青川縣鄉鎮水務管理站1(崗位編碼:20152034)、青川縣鄉鎮水務管理站2(崗位編碼:20152035),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70%+《專業知識》筆試成績×3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2、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崗位編碼:20152001——20152019)、青川縣專職消防隊(醫療救護專業技術崗位,崗位編碼:20152045),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3、其他崗位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按照修訂后的《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執行;《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按照《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執行。考試大綱請考生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
《專業知識》筆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復習資料請考生自行選購。
2.筆試于2015年6月28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缺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3.《綜合知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筆試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考務工作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規定組織實施。
4.筆試成績于2015年7月8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考生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后,可查詢個人筆試成績)。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由本人于2015年7月9日至7月11日憑身份證、準考證到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書面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于2015年7月20日前在廣元人事考試網、中國·青川、青川人事人才網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總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等文件精神,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兩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大學生干部,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評為優秀指的是表彰優秀,不含年度考核優秀,請提供表彰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社部門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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