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來源:本站采編
經考核、體檢、政審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政審人員名冊和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檔案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南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或南江人社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及缺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通知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屬于其他事業單位已轉正在編人員的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暫不辦理聘用手續。
通知后5天內不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批準文件發出后,不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超過1月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解聘。
因第一輪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環節出現的缺額,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參加遞補的考核合格人員中組織一輪遞補。
八、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核、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現場報名發放的《準考證》,招聘各環節都須出示此證,直至保管到辦理聘用手續結束,丟失損毀不再補辦,導致后續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有關咨詢、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縣衛計局人事股:8221136 縣民衛(康)醫院:8265608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5189 縣人社局:8227499
十二、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
附件: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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