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共屏山縣委、屏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屏山縣干部職工調配管理規定〉的通知》(屏委發〔2014〕13號)規定,屏山縣部分機關和事業單位2015年第一次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崗位及名額
考調單位和考調崗位及名額具體情況詳見《屏山縣機關和事業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及對象
此次公開考調面向所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全省在編在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或已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各考調崗位具體的范圍及對象詳見《崗位表》(附件1)。
(二)考調條件
1.2011年度至2014年度四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
2.必須經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3.報考者的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如報考崗位最大年齡為35周歲的,是指在2015年4月27日前未滿36歲的都符合報考崗位的年齡條件。 經歷、經驗、工作年限、服務期滿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計算一律以2015年4月27日截止,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4.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同一報考人員只能考擇一個崗位報名。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在職脫產學習人員;
(3)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審查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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