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來源:本站采編
四、申報和遴選程序
1、申報。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或個人通過“香城新都網”下載詳細申報公告和申報表格,按照填報要求填寫相應資料,并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2、初審。在對申報人員及項目進行要素審查的基礎上,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書面評審,確定進入答辯評估項目名單。
3、答辯。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答辯評審專家組,進行現場答辯評審,確定入選項目。
4、審定。評審結果經活動組委會認定,報區委區政府審定,給予相應政策扶持。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申報對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創業人才項目
《新都區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項目申報書》及附件證明材料。附件證明材料,一般應包括:(1)海內外學習證明;(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4)任職經歷及相關業績證明材料;(5)已在區創辦企業的還需提供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目前實際到位資金情況、股權構成材料等)、公司章程、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6)擬來區創業的項目可行性分析、創業計劃書;(7)核心團隊成員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主要成果證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相關要求
上述材料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申報書和附件證明材料合并成一個電子文檔,要求為PDF格式,須添加目錄和頁碼,其中外文證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譯件或中文相關說明。為確保郵件發送無誤,申報聯系人在收到申報郵件后進行回執確認,如在3個工作日內未收到回執的,請與申報聯系人取得聯系并通過其他方式再次報送。
申報人員在進入答辯評估時需提供附件證明材料原件,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海外進修的,須提交相關進修證明及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留學證明。
(三)聯系方式
申報郵箱:376982020@qq.com
1、項目申報、人才政策咨詢:
成都市新都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莊小林
電話:0086-028-83994833,13981892381
地址:成都市新都區馬超東路金融中心8樓
附件1:創業人才團隊申報書
附件2:申報書填寫說明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