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來源:本站采編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應聘崗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成都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報考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
2.報考崗位:①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填報1個崗位代碼);②招聘崗位名額為2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應聘人員進入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選擇招聘單位。
3.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大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注意崗位名稱及崗位代碼的填寫要求完整、準確,并在個人簡歷欄注明能否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4.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大邑縣教育局負責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大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5.報名繳費。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人每科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4月8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及時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大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以備原件校驗時使用。
筆試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四)報名要求:
1.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完全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大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按照公招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報考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于2015年4月23日至26日憑報名時注冊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的,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將招聘崗位比例放寬到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對該招聘崗位進行調減或取消。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5年4月9日通過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于2015年4月26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 日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6.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2015年4月8日)、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4月22日(只限當日)交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28-88280039,地址:大邑縣晉原鎮邑新大道192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7.筆試成績和加分情況將于2015年5月11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驗
1.開考比例達到1:3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
2.原件校驗時間:2015年5月19日
3.原件校驗地點:大邑縣人才交流培訓考試服務中心,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原件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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