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現將廣安市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體檢人選
根據招考公告的相關規定,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人民警察職位須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確定。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市(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方案的批復》(川人社辦發〔2014〕61號)規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或條件相近市(州)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本次公招與我市條件相近的達州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為59.63分。據此,共確定134名進入體檢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人民警察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三、體檢報名
201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進行體檢報名,考生務必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張到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廣安區紫金街209號)報名、交體檢費400元并領取《體檢通知書》,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時間
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進行體檢。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于當天上午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體檢通知書》準時到指定地點集中并統一到體檢醫院參加體檢,證件不齊或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并不再參加復檢。
集中地點:廣安市考試指導(公務員培訓)中心。地址:廣安市廣安區步云街29號,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
五、體檢要求和有關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體檢前三天應保持正常飲食,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避免劇烈運動。
(二)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體檢前一天晚餐后不再進食,保證受檢前禁水、禁食8-12小時。
(三)體檢采取入闈封閉方式,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攜帶的按要求一律統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體檢資格。
(四)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和隱瞞自己的真實病史;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行動;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自己姓名、報考職位等身份信息。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的錄用資格。
(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要求,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六)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考生自負。《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七)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的缺額,根據招考公告的相關規定,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在同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一次(人民警察職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一次)。
附件:廣安市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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