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來源:本站采編
考生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本次公示對象如有異議或有情況,請在七日內(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擬錄用對象經公示后,如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即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監督舉報電話(巴中市長途區號:0827)
中共巴中市紀委(監察局)1238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5266060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229937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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