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5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瀘市人社發〔2012〕10號)規定,根據古藺縣衛生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學歷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報名當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調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古藺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對象、范圍、條件等詳見附件1(古藺縣201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2013年12月2日到古藺縣衛生局四樓會議室報名。現場報名工作由古藺縣衛生局統一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及《古藺縣2013年下半年衛生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
5.幾類應聘人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一是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參加應聘的手續;二是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其參加應聘的手續;三是由單位出資引進或培訓的人員,與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且服務年限未滿的,須出具用人單位同意其參加應聘的手續;四是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其參加應聘的手續。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下,由縣衛生局和招聘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各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未超過計劃招聘數的,直接確定為體檢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計劃招聘數的崗位,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由招聘單位組織進行綜合考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鄉鎮衛生院由縣衛生局組織進行綜合考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2.體檢
體檢時間及安排在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體檢人員須按照公告要求參加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當日提出,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古藺縣衛生局具體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考核?己酥饕獙彶閼溉藛T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經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報批及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人員,不予聘用。
擬聘人員一經聘用后,在所聘事業單位的服務年限不低于6周年,其中古藺縣中醫醫院20131110-20131112崗位(中級職稱崗位)擬聘人員一經聘用后,在古藺的服務年限不低于5周年。
四、紀律與監督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報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過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lxhrss.gov.cn/)發布。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及時登錄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閱相關信息,導致不能參加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由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古藺縣衛生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830-7205144(古藺縣監察局)
咨詢電話:0830-7233229(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0-7205613(古藺縣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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