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4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輔助執法人員6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職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愛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2.無重大不良誠信記錄、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吸毒史、無文身;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檢合格,凈身高1.65米及以上;
4.年齡30周歲至43周歲(1982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之間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善于做群眾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被其他部門開除、辭退的人員;
2.曾在原鄰水縣城市綜合管理局、鄰水縣城鎮管理監察大隊(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被開除、辭退或辭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相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咨詢電話:0826—3291191)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予補報。
3.請應聘者帶上畢業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張、《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輔助執法人員應聘登記表》(見附件,可自行下載填寫),到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人事財務股(鄰水縣鼎屏鎮環城路東四段199號2樓)報名。
以上資料投遞后,恕不退回,本單位承諾對個人信息嚴格保密;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三)考試
1.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100分,面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審題5分鐘,答題10分鐘。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求職動機、綜合素質、語言表達和綜合協調能力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等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需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2.現場實操
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現場實操人員,現場實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為2:1。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名額不進行遞補。現場實操成績100分,共設兩處實操點位,每處實操時間10分鐘。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處置方法、禮貌用語、情緒把控、服務意識等。實操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通知。參加實操人員需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
3.加分
為體現對優秀人員和特殊人才的選拔聘用,符合下列條件的,在面試成績基礎上給予加分照顧:
(1)對曾獲得縣級部門及以上單位表揚的個人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單獨加2分;
(2)考生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或造價師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單獨再加10分。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畢業的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單獨再加2分;
(3)退伍軍人在總成績的基礎上單獨加5分;
同一事項只進行一次加分,以上加分可以累加。
4.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50%+現場實操成績×50%+加分。
5.差額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差額政審人員并按規定開展政審(成績相同的,則以報名時間先后確定名次)。政審對象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為3:2。因政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
(四)體檢。對政審合格的,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施行)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相關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費用自理,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名額空缺的,名額不進行遞補,凡未按時到達指定位置統一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五)公示。對擬聘用對象在鄰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如實反映。
(六)試用。試用期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后,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討論決定是否予以聘用。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名額不進行遞補。
(七)聘用。試用期合格人員由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縣綜合執法大隊將在3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入職時間并辦理入職相關手續。
四、相關待遇
(一)待遇按現有輔助執法人員標準保障。其中: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工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據實發放。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輔助執法人員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含生育保險)、失業、工傷費用,個人繳納部分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工作期間可在食堂就餐,費用自理。
五、注意事項
(一)因應聘者不主動,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政審、體檢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應聘者確保聯系電話正確、暢通。若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三)此次招聘根據報名人員情況,本單位認為應聘人員不能滿足該崗位任職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解釋權歸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所有。
鄰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4月24日
來源:https://www.scls.gov.cn/lsxrmzf/rszkxx/pc/content/content_1915214148781670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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