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充實消防救援隊伍執勤力量,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應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動計劃(2019-2021年)》、《四川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應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動計劃(2019-2021年)實施意見》、甘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甘函辦〔2020〕36號)和《甘孜州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甘孜藏族自治州2020年度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工作方案》(甘消安〔2020〕6號)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平等自愿、競爭擇優”原則實施。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鄉城縣消防救援隊伍計劃招聘15名合同制政府專職消防員,均為男性。其中戰斗員11人、駕駛員2人、應急通信保障人員2人。
三、招聘范圍
報考范圍為甘孜州籍,指2020年9月1日前戶籍在甘孜州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專院校的集體戶口不視為甘孜州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消防事業、志愿投身消
防救援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擁護中國共
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左右單眼裸視力均在4.5以上,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
4.報考戰斗員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初中及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救援退役人員、退役軍人、原政府專職隊工作人員或取得應急救援培訓證書、滅火救援專業技能鑒定證書等有關消防救援技能資質證書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應急通信保障人員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至28周歲(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高中及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無線電、計算機、網絡通信、軟件工程等相關學習從業經歷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報考駕駛員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間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駕照,無交通安全事故記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及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少年管教的;
3.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偵查,尚未偵查終結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被國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6.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及其它不適合從事應急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報名材料
1.時間:2020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2.地點: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香巴拉鎮南索大酒店斜對面;電話:0836-5826400、18283671214)。
3.方式:現場報名。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4.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其他資格證書;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紅底彩照2張;《鄉城縣合同制專職消防員招聘報名表》(附件1)1份。
根據個人情況,需提供材料:退伍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立功受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作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初審及繳費
由鄉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專職消防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人員參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的規定每人繳納160元報名費。繳費時間安排在考試之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職位調整
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得低于1.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領導小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被取消聘用計劃的崗位,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四)考試
考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報考戰斗員和應急通信保障人員崗位的考試包括崗位適應性測試、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面試。報考駕駛員崗位的考試包括崗位適應性測試、心理測試、駕駛技能實際操作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試和心理測試只區分合格與不合格,崗位適應性測試和心理測試有一項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1.崗位適應性測試:負重登六樓(1分40秒以內合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20秒以內合格)、拖拽(14秒以內合格)。
2.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單杠引體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單項科目最高分20分,總成績最高分60分。(體能測試標準見附件2)。
3.心理測試:參照消防員招錄心理測試內容標準,成績判斷為“合格”或“不合格”。
4.駕駛員技能實際操作考試:按照相關規定實施駕駛員實際操作考試,具體實測內容另行通知。
5.面試: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具體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入職動機、崗位專業知識、語言和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等。
考試總成績為:體能測試成績(駕駛員技能實際操作考試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參考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考。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和考試總成績排名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確定。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向體檢醫院繳納。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招錄。招錄對象對體檢結果持有異議、申請復檢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和衛生部門共同研究,可以進行一次復檢,體格檢查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對已評定殘疾等級和有嚴重傷病治療記錄等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錄。
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進行遞補。
(六)政審與公示
1.政治審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審查,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2.公示: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核實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結論。
因考生在政審、公示期間出現的缺額,可進行遞補。
(七)入職培訓和聘用審批
1.入職培訓:公示期滿后,擬聘用人員進入入職培訓,為期20天。對擬聘用后未報到或培訓內退出出現的缺額,從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補錄。
2.聘用審批:入職培訓合格的,取得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消防救援大隊報到工作。
六、聘用管理和相關待遇
1.聘用人員由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統一管理培訓和指揮調度,執行單位的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2.聘用人員為無編制的合同制人員,按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由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內違反管理規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聘用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繼續聘用。
3.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每人每月2800元(含社會保險個人部分)。由聘用單位依法依規參加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4.聘用人員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教育體系、訓練考核體系和調度指揮體系;參加滅火救援、執勤訓練工作的范圍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指戰員相同,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和24小時執勤備戰;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節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營區值班備勤。
5.聘用期內,每年年終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將對政府專職消防員、駕駛員、應急通信保障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職責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合同。隊員在合同期內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消防救援隊伍各項規章制度和縣消防救援大隊確定的專職隊管理制度的,將予以辭退。建立政府專職消防員每年年終考核機制,考核檔次分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優秀比率不大于30%,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政府專職消防員,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日常管理及休假規定由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另行制定。
2.被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提供伙食及集體宿舍。食宿及被裝標準參照執勤中隊消防員標準落實。
3.試用期滿聘用人員由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紀律與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 0836-5825030(鄉城縣紀委、鄉城縣監委)
本公告由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鄉城縣消防救援大隊 鄉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