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來源:本站采編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21名。其中北川中學6名,職業中學2名,鄉鎮初中、小學13名。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綿陽人事考試網www.mypta.gov.cn) 發布: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本公告和《北川羌族自治縣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的人員。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限制。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崗位具體條件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招聘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北川中學為6年)。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7.本縣在編在職教師。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綿陽人事考試網(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報名網(http://bm.e21cn.com),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0日24∶00。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考核時的復核和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核確認。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縣人社局。
2、填報信息。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綿陽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間,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均為不合格。
報考者應對填報的信息負責,在填報信息前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
提示: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表》時,所填專業須與本人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一致。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后應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結果。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報考者請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照片審核不合格者,請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傳質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資格初審或照片審核通過后,如個人誤刪除報名信息表,造成網上報名信息庫中無本人信息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報考者將無法在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12:00期間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證大廳(南河路26號市人社局院內)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批通過后,退予報考者本次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本次考務費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期間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報考者須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提示:報考者在網絡報名、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時,如出現網絡不暢,請及時撥打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40%+少數民族加分+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滿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大綱可在綿陽人事考試網“考試大綱”欄目查詢)。
2.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的有效報考人數之比應達到1:3,未達到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調減或者取消。調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情況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
3.筆試時間為2016年6月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6年5月5日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評為優秀”非年度考核優秀。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在筆試折合前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享受過加分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2)少數民族加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關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定,對報考我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2016年5月24日-25日(9:00—12:00、14:00—17:00)將以下材料送交縣人社局202辦公室(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巨達路3號)進行審查:
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本人簽字的《政策性加分證明材料》,近兩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見附件2)。
②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③少數民族報考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對被舉報擬加分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5. 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請報考者于2016年6月15日前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以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我縣教師崗位所有參考人員筆試平均成績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數民族加分)。報考者因未達到上述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本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負責,資格復審的相關情況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1)《綿陽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一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學歷信息證明材料。報考者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表。
(5)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單等。
(6)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未滿規定服務期限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分為試講(專業測試)和綜合面試。面試成績=試講(專業測試)成績×70%+綜合面試成績×30%。
1.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于2016年6月下旬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2. 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等額遞補一次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需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有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等額遞補一次。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后,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但參考者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他有競爭崗位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照試講(專業測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集合地點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肝炎項目和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標準執行,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的空缺及補檢不合格,不再遞補。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應在規定時間內辦妥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或就業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應于2016年7月31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辦妥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
縣教體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縣人社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的教師,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項
1.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2.本次公招有關調整、補充、提示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發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請報考者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需要進行學歷認證的報考者,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考生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謹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規模較小和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配偶、親屬,原則上實行回避。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6-4823175
縣監察局: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縣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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