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3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廣泛發現和選拔優秀干部人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經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比選一批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動議人選。現公告如下:
一、比選名額
此次集中比選事業單位副科級領導干部動議人選8名。
二、比選范圍
在符合條件的市、縣優秀年輕干部人才遞進培養班學員中比選。
三、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2.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任九級職員或科員滿3年以上(任職時間截止2016年1月31日);
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4.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
5.尚處于試用期的領導干部;
6.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名情況的。
四、比選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2.報名地點: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
聯系方式:7201951 7202478(傳真)
3.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到青川縣委組織部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帶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證或單位證明、任職時間證明以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表一式3份(貼好免冠正面證件照)。
(二)資格審查及調劑
接受報名時,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比選過程。
(三)綜合測試
由青川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通過綜合測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分析問題、組織協調、應對突發事件、專業知識、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素質。時間安排在2016年1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確定動議人選
縣委組織部根據測試成績,對照領導班子功能結構模型,進行認真分析、綜合比較,按1:2比例差額提出初步建議人選報告縣委。縣委采取會議或者個別聽取意見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醞釀,等額確定動議人選。動議人選確定后,按干部選任程序決定提名人選。
中共青川縣委組織部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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