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8來源:本站采編
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綿陽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2014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調整部分崗位招聘計劃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
(一)2014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入闈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情況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報考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ww.mypta.gov.cn)查詢。
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按照“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報考同類崗位所有參考人員(參加完全部應考科目)的筆試平均成績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經測算,可入闈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線分別為:醫技藥崗位39.8063分、護理崗位41.5838分、其他崗位36.0325分。筆試成績未達到上述最低控制成績的考生不得入闈面試前的資格復審。
二、崗位招聘計劃調整
根據筆試情況和招聘單位申請,經研究,同意下列1個崗位按緊缺專業開考,招聘計劃不變: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編碼 |
招聘人數 |
綿陽市中心醫院 |
影像技師 |
1402006 |
1 |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
按照《公告》規定,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一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南苑酒店二樓會議室(市內乘1路、33路、6路、10路公交車“索橋站”、“南河路口”站下車步行可到達)
(四)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綿陽市2014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單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能證明本人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年限的有關材料。
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本市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五) 遞補資格復審
1、因資格復審中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資格復審。
2、請未進入資格復審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自行與招聘單位聯系所報考崗位是否具有遞補機會,并自行確定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不作任何通知)。遞補資格復審考生于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17:00)到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等待遞補資格復審。屆時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應為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提示:面試有關事項將于2014年12月5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信息,不電話通知。
附件: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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