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來源:本站采編
鑒于近期部分報考人員對我局2014年7月17日發布的《關于部分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中政策性加分存在疑義,現就政策性加分有關規定作如下說明。
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經旺蒼縣十七屆縣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紀要決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嚴格按照“凡進必考”原則,認真組織好全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切實保證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縣級相應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把關事業單位招考政策性加分工作,切實保證“公開、公平、公正”。“三支一扶”、“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社工人才”、“大學生村官”五類人員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各項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以上五類人員和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政策性加分中可“累積計算”的項目仍按公告執行,但各項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旺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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