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關于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簡稱《考錄公告》)第四條(考試及資格復審)第(三)項(筆試加分)的規定,截至2014年7月28日止,我市公安局陸續收到報考我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所設職位考生報送的相關證明材料。經市公安局審查匯總并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1名考生(姓名:肖衛,性別:男,準考證號:4872713015015,報考職位:縣區公安局執法勤務(4),職位編碼:26130006,加分原因:抗震救災受表彰(綿公政〔2008〕179號),加分分數:1分)。經研究,擬按《考錄公告》明確的政策在筆試成績折合后予以加分。
現將相關情況通過互聯網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公示期間,社會各界如有情況反映或舉報,請以電話或信函的方式同市紀委(監察局)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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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監察局) 12388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266060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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