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來源:本站采編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4年6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點: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縣東皋行政新區人社局辦公大樓三樓,聯系電話:0816—8825391)。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資料
(一)《綿陽市2014年上半年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兩份。
(二)身份證
(三)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四)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單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能證明本人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年限的有關材料。
(五)本縣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六)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三、遞補
(一)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請未進入資格復審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自行來電詢問所報考崗位是否具有遞補機會,并自行確定是否參加遞補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
(二)遞補考生于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資格復審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屆時未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注意事項
(一)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執行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請考生近期密切關注平武縣政務網(pingwu.my.gov.cn)。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信息均在該網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相關資訊
2014年上半年平武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調整部分崗位招聘計劃等有關事宜公告
2014年上半年綿陽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的公告
2014年上半年綿陽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和調整部分崗位招聘計劃等有關事宜的公告
2014年上半年綿陽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和資格復審公告
廣漢市2014年市域外公開遴選暨實施“團聚興業”和“引才興市”計劃報考情況通
關于發布2014年成都經開區(龍泉驛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人才崗位調整情況的公告
興文縣2014年公開考調縣農業綜合信息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相關事宜的公告